【商品單位】:套【全 套 數】:1枚【發(fā)行日期】:2012/12/4【 規(guī) 格 】:33mm×44mm【齒孔度數】:13.5度【 暗 記 】:防偽紙張、防偽油墨、異形齒孔、熒光噴碼【 面 值 】:1.2【設 計 者】:邢文偉、蔣蔚【 版 別 】:膠版【印 刷 廠】:北京郵票廠
郵票介紹: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,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,規(guī)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,即社會制度、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。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系的變化對憲法的發(fā)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,同時國際關系也對憲法發(fā)展趨勢有所影響。
我國目前施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,1982年12月4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(現行憲法)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并頒布。第四部憲法繼承和發(fā)展了1954年憲法的基本原則,總結了中國社會主義發(fā)展的經驗,并吸收了國際經驗,是一部有中國特色、適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根本大法。它明確規(guī)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制度、經濟制度、公民的權利和義務、國家機構的設置和職責范圍、今后國家的根本任務等。其根本特點是,規(guī)定了我國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,確定了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基本方針。它規(guī)定,全國各族人民和一切組織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,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。這部憲法分為序言,總綱,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,國家機構,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五個部分,共4章138條。
我國第一部憲法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、頒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。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、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部憲法。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、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部憲法。
標簽:2012-31 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(廠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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